发证机构: |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证时间 : | 2013-08-23 |
上传时间 : | 2013-10-21 | 有效期至 : | 永久 |
荣誉资质
荣誉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传时间:2013-10-21 浏览次数:24 返回列表
证书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是组织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证》是组织机构法定代码标识的凭证,分正本和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得出租、出借、冒用、转让、伪造、变造、非法买卖。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 各组织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接受发证机关的年度检验。 5、 组织机构依法注销、撤消时,应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全部代码证。 证书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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